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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保不分城乡的探索
时间:2009-10-23 16:41: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经过30年改革开放,珠三角许多地区,如中山、东莞等,都从一个农业大县发展成一个现代制造业名城。在发展过程中,制造业逐步压缩土地资源,大部分农民“洗脚上岸”,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医疗、养老问题也随之而来。   中山市委、市政府自2006年起就积极推行“三个一”工程(人人有一份工作、一份养老保险、一份医疗保险),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对应的,全市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要特征的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东莞市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全市参保人将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这在全国地级市中尚属首创。   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大势所趋   东莞市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医保体系时,并没有回避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东莞自2000年率先实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农保”)以来,农民社会保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随着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是大势所趋。   在新形势下,广东省许多原有农村居民的就业方式频繁转换、就业岗位多次变动。一些农保参保人曾中止职保关系参加农保,或中止农保关系参加职保。为此,群众对建立可灵活接续、持续累积、统一运作的城乡一体养老保险体系的呼声日益强烈。   据中山市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中山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将社会保险延伸至农村,探索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解决农民转移就业的后顾之忧。中山市在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方案时,遵循了坚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坚持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坚持整体设计、互相衔接、统一管理、协调发展;坚持“城乡衔接、逐步一体”的五项原则。着眼于今后实现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一体化,几年以后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逐步推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有关操作也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城乡一体化社保让城里人羡慕乡下人   中山市小榄镇总人口15.8万,其中2/3在农村。2004年,该镇用不到一年时间便实现了村改居的工作。现在不管是小榄的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绝大多数都过上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生活。如今的小榄农民每年只需缴纳120元,就可以享受小榄镇合作医疗住院费90%的报销额度。村里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每月都能拿到622.5元以上的养老金。现在的城里人也开始羡慕乡下人了。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列席代表、中山市小榄镇党委书记黄标泉表示,“我们希望奋斗一两年,到2010年实现真正的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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