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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实现制度、监督并重
时间:2009-10-23 16:42:1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新晃县建立了一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制度,加强了日常的监督管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制度、监督并重格局。   突出体系建设,致力形成全方位的监管格局。 在建立健全新农合组织机构的同时,始终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分别建立新农合监督管理委员会、乡镇合管站、新农合义务监督员的管理体制,确保了在推行新农合这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突出制度建设,把监管落实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在实施这项工作中,结合新晃实际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推行入院告知和出院调查制度;推行二级审核监管制度;推行公示告知制度;严格逐级转诊制度;推行台帐制度;推行情况通报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促使我县新农合工作的有效管理。   突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主要做到“四个约束”:协议约束;价格约束;政策约束;规范化约束。通过严格控制,较为有效抑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突出流程规范,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为保证基金安全,新晃县严格按照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原则,实行专户管理,专帐管理。财政、卫生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双层监管,切实做到“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管钱”。保证了参合农民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新农合的健康有序推行。   由于新晃推行新农合工作措施有力,管理到位,今年4月在岳阳市召开的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上代表怀化市作典型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各位同仁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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