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最低标准人均140元以上 浙江省加大新农合医疗投入力度
时间:2009-10-23 16:42:1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2009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医疗投入力度,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0元以上,省财政对全省经济欠发达、中等、发达地区,分别按二类六档增加补助,总补助资金达3亿元。各级财政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均要求相应提高,并按照新的筹资水平及时调整补偿方案。
目前,我省参合农民有3094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人均实际筹资水平达到135.9元。新农合实施五年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95.71亿元,农民实际报销医疗费用76.18亿元,共有5130.89万人次受益。
此次省政府决定200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0元以上,已经达到140元以上的县(市、区)要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要求经济发达地区的筹资标准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省财政对全省(不含宁波地区)经济欠发达、中等、发达地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原有40元、20元、12元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按二类六档增加补助,其中一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20元、18元、16元,二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12元、8元、4元。各级财政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均要求相应提高,并按照新的筹资水平及时调整补偿方案,于2009年1月起施行。
我省将不断完善“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保障模式。2009年,要求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例争取达到住院实际费用的35%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15%-30%,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住院补偿率要力争达到40%以上。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左右。并适当扩大特殊疾病门诊的范围,逐步提高尿毒症、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鼓励各市制定全市统一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方案,逐步实现市级医院出院实时结报。
我省将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采取“报销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管理部门审核后拨付”的支付方式,把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医疗服务质量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