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福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提高至3万
时间:2009-10-23 16:43: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烟台市福山区对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报销标准将由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根据规定,福山区新农合参合人员2009年的筹资标准将由原来的每人91元提高到110元,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补助90元,其中省、市、区、镇街的财政补贴分别为每人24元、16元、40元、10元。报销标准也将由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超出最高报销限额的可报销部分的一次性补助,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中医中药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针灸、推拿、拔罐等非药物疗法和中医适宜技术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30%。镇街卫生院住院500-5000元的分档报销比例则由原来的55%提高到65%。 同时,根据规定新农合报销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的种类从4768种增加到4838种,并将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按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增加芝罘区的烟台肺科医院为福山区新农合定点报销医院,增加西山、星河城、福利莱以及环宇四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并将全区统一规划并完成新建或改扩建任务、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村(居)卫生室逐步纳入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