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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层次
时间:2009-10-23 16:43:2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文指出,与杭州市区农村户籍人员结婚的外地人也可在当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 从今年起,与杭州市区农村户籍人员结婚,并在杭州市区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其非杭户籍子女,可参照杭州市区农村户籍人员参加新农合,参保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家庭户籍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如婚姻证明等)以及村(居)委会的证明。 杭州市政府此前决定,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由原各区单独统筹提升到市本级统筹,实行统一管理服务、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管理成本较高,管理服务水平较低,基金运行风险较大等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杭州市从2003年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市参合人数369.95万人。目前,杭州市区23.81万参合农民中,有近10万是农转非人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出,2009年3月31日前办理2009年度杭州市区新农合参保手续的人员,其在2009年1月1日后至办理参保手续前发生的符合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可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在2009年12月底前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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