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新罗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时间:2009-10-23 16:43:4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近日,新罗区对现行的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区、乡(镇)两级补偿比例在原规定的比例上各优惠10%,起付线、封顶线保持不变;区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800元,补偿比例、封顶线保持不变。   新实施办法扩大了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即在原来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慢性心功能不全、再障(含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高血压(含中风)等8种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精神分裂症、癫痫病两种,以上十大病种的补偿比例提高至50%,同时分别调整了补偿封顶线。此外还增加合作医疗直报兑现点,在原来18个点的基础上,先后又开通了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龙岩中医院的直报窗口,进一步方便了该区农民办理住院医疗补偿。   据悉,截至目前,该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271532人,参合率达97.8%。上半年门诊补偿受益 509 人次,实际补偿20.6万元;住院补偿受益10067人次、实际补偿1505万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