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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分子王天伦:哥卖的不是猪肉,卖的是“霸”!
时间:2009-12-10 09:23:03来源:作者:黄海敏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2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猪霸”王天伦涉黑案。

  据悉,自1996年以来,王天伦纠集了王天平等20余人组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对重庆合川生猪收购市场及重庆市大渡口、九龙坡、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长达10年的非法控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其中王天伦、王东明亲自或邀约、指挥他人,多次砍杀、殴打阻碍其生猪收购和销售市场的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该组织还对生猪进行注水,将“注水猪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所控制的地区造成了重大影响。据新民网10月底早些时候发布的消息说:“2006年至2008年中国猪肉价格连续上升了20多个月、一公斤猪肉零售价最高超过了30元”或许都和王天伦有关,此人或许正是当年炒高全国猪肉价格的幕后推手。”!

  2003年12月中旬,重庆市合川区一个叫潘桂生的生猪经营户因为没有将收购的几头生猪交给重庆王天伦所经营的公司屠宰,王天伦当即指使其弟王东明,及另外几个帮凶杨玉华、王洪伟等人将潘桂生毒打致死。事后,王天伦拿出了60多万元现金用以犒赏部下,并行贿于当时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以及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等公安腐败分子(其中文强收受了20万,黄代强10万,其余腐败警员各收受了几万贿赂款不等)。在收受了王天伦的贿赂款之后,文强,黄代强等人利用他们当时所占据的职务之便,中断了该杀人命案的侦查活动,致使王天伦等犯罪团伙逍遥法外。

  2003年全国生猪(活猪)的市场平均价格是每公斤6元(现在的价格是9元~13元),即每头猪的市场价格充其量在1000元左右,潘桂生所收购的那几头生猪总共加起来其总价值也不过在1万元钱左右,如果潘桂生当初将这批生猪送去了王天伦所经营的公司屠宰,则王天伦从这一批猪身上所赚到的利润充其量也不过几千块而已,为了多赚区区的几千快钱就指使手下去杀人,而且事毕之后,居然花掉了60多万元的巨款用以犒劳凶手并行贿相关的腐败警员,从表面上看来,王天伦做了一笔亏本买卖。花掉60多万,去赚区区的几千块钱利润,还得冒杀人坐牢的就风险,这样的买卖实在是亏大发了!由此看来,王天伦似乎并不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因为精明的商人都是为了赚取最大限度的超额利润,是断然不会去做亏本买卖的。然而这只不过是表象而已,王天伦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之所以要不惜花费60多万元的巨资,一则固然是为逃脱法律制裁,以使他及其同伙免受牢狱之苦;其次,最根本的原因,则是为了维护他的“肉霸”权威,他要以这笔巨款重塑自己在屠宰领域中业已受到潘桂生们挑战的“霸权”与“强权”,必须牢固地抓住并强化这种“霸权”和“强权”,他王天伦才能在自己所占据的地盘之内为所欲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的地盘我作主”,从而由“天伦”羽化为“天霸”------谁敢不把生猪送到我的屠宰场,打之,杀之!谁敢阻扰老子卖注水猪肉,也打之,杀之!总之,有谁胆敢在我的地盘不听我的者,潘桂生就是下场!俺“王天霸”不但善于屠猪,而且善于屠人。屠人之后,法律亦“其奈我何”?这不,杀了潘桂生,就像俺平日里杀了头猪一样,俺“王天霸”等人不是好好的,跟个没事人一样么?

  所以,或许当年的王天伦们其实巴不得借这个由头与事端用以杀鸡儆猴,一展我“霸王”的雄风,以便让自己的臣民们从此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屈服并苟安于自己“天霸”的淫威之下。

  “霸权”与“强权”正是王天伦等人的宝贝,是他们赖以生存和扩张的命根子,这是他们无论花费怎样的代价,无论冒多么大的风险,都是要拼命保持和维护的。用一句时下最流行的时尚语来说,“肉霸王”王天伦正可谓:“哥卖的不是猪肉,哥卖的是霸权和强权!”

  “霸权”与“强权”的建立与重塑,得以让王天伦团伙的生猪屠宰公司迅速坐大,乃至于至他被捕前,居然占据了重庆猪肉市场41%的市场份额,也让这个“肉霸王”赚了个盘满钵满,敛取了高达数亿元的不义之财,由此看来,当初那区区的60多万,岂不是一桩非常合算的买卖?这个王天霸其实正是绝顶的聪明,岂一般的“精明”商人可以相比?然则吃亏的是老百姓,他们不得不忍受“王天霸”之流的棍棒和老拳,他们不得不将自己辛苦养大的生猪以超低的价格卖给这个动辄要取他们性命的“天霸”,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吃下由“天霸”卖给他们注水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病猪、死猪肉!真是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岂止“王天霸”之于猪肉市场,类似于“王天霸”那样的鱼肉乡亲,戕害百姓,称霸市井里巷的大大小小的黑帮霸王真不知还有多少?如此“天霸”滋生和猖獗之时,岂有咱百姓安宁与和谐之日?此“霸”不灭,则民无宁日,国无宁日!所以,打掉王天伦这样是“王霸天”“张霸天”实乃咱百姓之福,真是大快人心,万民额颂!让“王霸天”“张霸天”之流的大小霸王们统统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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