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登封秘密运作少林寺2011年上市”事宜的声明
一、登封市人民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就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有关事宜,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二、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 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
三、双方合作将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四、有关“少林寺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等消息,纯属失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