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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龙湖区卫生局和龙湖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新农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时间:2010-01-29 15:20:00来源:作者:山人

汕头龙湖区从2004年下半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参合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大,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除住院补偿外,还能享受住院分娩、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等。2009年全区参合农民住院补偿7100人次,补偿金额2339万元,次均补偿3294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新农合在我区已深入人心,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大力拥护,被群众视为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最得人心的事情之一,对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区新农合筹资和补偿水平逐年提高,加强资金监管,预防职务犯罪已成为新农合工作重点之一。为防范于未然,近期,龙湖区卫生局和龙湖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新农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到街道(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听取街道(镇)在预防新农合职务犯罪方面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检查新农合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阅报销资料,寻找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1231,龙湖区卫生局和龙湖区检察院联合召开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各街道(镇)、区各定点医院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各村(居)报账员等共113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龙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吴绩亮副科长作“新农合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通过大量案例,深入浅出地阐明新农合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性,要求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拒腐抗变能力,警钟长鸣,干净办事,把新农合这一民心工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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