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乡土地纠纷问题逐渐增多,尤其是农业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又对“三农”补助力度加大,粮食补贴、油料补贴等惠农补助金额逐年递增,农民对土地的观念由弱变强,对种地的积极性普遍高涨,所以引发了新一轮的土地矛盾纠纷,为了更好的调处土地纠纷,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6月8日,阿荣旗查巴奇乡人大组织旗、乡两级人大代表、乡综治信访中心主任、大调解中心主任、派出所所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共15人组成的调研组。这次专题调研的重点是针对当前农村信访工作中凸显热点问题土地矛盾纠纷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讨论座谈、查看卷宗相结合等方式,分别听取综治中心、大调解中心对信访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典型土地纠纷案件办结情况进行了分析、检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乡土地纠纷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由于土地升值,农作物和农副产品价格上涨造成的土地纠纷。
二是土地的不规范流转。典型的是买卖土地,以地低债现象,土地在农民中间视为一种财产,个人之见所欠的债务,以前村民欠村民委员会“三提五统”费用等,都可能通过收回土地来低顶债务,同时,个人之见私下买卖土地的行为在查巴奇乡比较盛行,都和国家的法律、政策相违背。自新颁布的《土地法》为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的根本权益,对以土地抵债的情况作出了新的法律规定的出台后,以前以地抵债或土地买卖的,现在一方反悔,要求对方返还土地从而产生矛盾日益增多。
三是在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个别农民未能承包土地而要求继续承包的,典型的是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已包到土地,后因外出打工,拖税费等情况。
四是原相邻地界不清,土地承包合同手续不完善,发生争议而引发抢种毁种土地现象。个人与个人之见对土地权确认有分歧而争抢土地的,此外,还有随意开荒等产生土地纠纷等等现象。如大石砬村徐海清与本村村民吴森林因地界不清发生抢种和毁种土地的纠纷,在调解时,发现土地承包合同上没有标明地块,面积和四至,只有土地总亩数和航增、航减地数,手续不完备,给调解工作带来难度。
五是涉法土地纠纷占一定比例。经过人民法院调解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反悔,不想按调解书履行义务,于是走信访程序,又发生新一轮的土地纠纷的重复访。
二、对如何做好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减少土地纠纷,调研组针对以上存在土地纠纷的原因,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以上几种产生土地纠纷大部分属于政策性的,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要想解决这些纠纷,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调研组提出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几点建议。
一是乡村两级应加大对土地重视力度,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切实履行两级调解职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各村要结合阿荣旗正在进行土地“二调”落实航测面积时,要仔细核对每户土地经营证登记的地块、地块数量、面积和四至。
三是要健全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求,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信访调解组织,配齐乡、村信访息员、信访代访员、信访调解员、信访宣传员,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增强法律意识,对需要流转的土地,村委会都要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切实保证不再出现新的土地纠纷案件。
四建立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重点排查排查“三大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和村级反馈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抓早抓小抓苗头。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五是对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能够解决的要立即加以解决,不易解决的,可以逐步解决,尽量减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和群体访现象的发生。(程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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