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家医院就诊,却被出租车司机‘忽悠’到了另外一家医院。”近日有来济南就医的患者向报社反映类似遭遇。采访中,有的出租车司机向记者爆料:“济南个别‘的哥’与医院有联系,他们将患者拉到医院会得到一定的好处费。”
据知情者介绍,“回扣跟患者的花费挂钩。有的医院规定,如果送来的患者是初诊并消费200元以上,出租车司机可获得好处费120元;患者初次消费200元以内,出租车司机可得50元。如果是复诊患者,出租车司机可得80元,如果是咨询者,出租车司机可得10元”。对此,职能部门表示“出租车医托”难以定性、不好查处。
江湖游医雇佣医托将患者诓骗过来,早已不是稀罕事,因为这些游医没有从业资质,为了忽悠钱财不择手段。可没想到一些正规医院也会雇佣医托,而且骗术更有“档次”,将一些见钱眼开的“的哥”招致麾下。在好处费的诱惑下,“的哥”当上了“医托”,将一个个患者拉来,犹如给医院送来了“摇钱树”。
“的哥”如此与医院沆瀣一气,医院“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的哥”拿到丰厚的好处费,甚至比开车赚得更多、更快,他们可谓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患者却成了不折不扣的冤大头。医院付给“的哥”的好处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会由患者埋单。对于“的哥”送上门来的患者,医院肯定会挥舞“宰客刀”、“盘剥”没商量。患者看病焉能不贵?
医院雇佣医托招揽病人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种赤裸裸的欺诈,不仅违法也伤天害理。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严格执法,不能推诿扯皮,听任患者挨宰受骗,让身体的病痛之上再添伤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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