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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工商局“五结合”促力“公民道德建设”
时间:2012-03-08 14:11:04来源:作者:
  3月是自治区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为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奎屯市工商局“五结合”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
  一是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同“学习雷锋”活动结合起来。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为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和谐机关,争做党员先锋”的号召,奎屯市工商局积极组织47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利用周末时间在团结东街彻底清理人行道积雪、垃圾。同时,选派了“青年志愿者”走进了康乐园社区的部分“空巢”老人家,帮助“空巢”老人买菜、做饭、打扫卫生,以真情实感和踏踏实实的行动为老人送上爱心、孝心。
  二是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同“民族团结”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西域遗珍》专题片,通过收看《西域遗珍》专题片中新疆历史文献、珍贵文物,将新疆历史、文化、考古与文献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深入理解新疆与伟大祖国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同时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维护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主旋律。
  三是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同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结合起来。为营造节日气氛,丰富全局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励广大女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拟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倡导妇女同志关爱自己,关注健康,构建和谐家庭。拟在3月8日当天,组织开展以“撑起半边天”为主题的联谊会,请全局女干部积极参与,共同感受节日的欢庆,增强女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
  四是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结合起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紧密围绕2012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拟开展大型“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安全权益的保护;倡导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五是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同“关注两会”结合起来。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工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今后做好工作的关键。奎屯市工商局高度重视“两会”精神的学习,专门组织座谈会学习并讨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工商工作,认真分析讨论工作重点,为今后工作指明方向。
(奎屯市工商局   马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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