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商水县卫生局多措并举,按照“四个定期”的工作思路,规范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定期对定点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检查,看是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是否严格把好参合患者住院准入关,特别要加强防范挂床住院骗取补偿金的行为。
定期对定点医疗单位的住院费用进行监控,要求定点医疗单位严格控制自费药品、自费检查等项目的使用,对目录外药品费用超标部分,由定点医疗单位承担。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责成定点医疗单位及时纠正并整改。
定期对医疗单位的病历及处方进行抽查,对缺少病历、病历书写不完整、开大处方以及不符合要求的病历,采取缓拨资金的办法,责成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定期对医疗单位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实地调查部分住院农民,查看有无冒名顶替、医患勾结共同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和弄虚作假、伪造资料骗取补偿金的行为。
通过“四个定期”的实施,减轻了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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