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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工商局阿尕尔森工商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农家乐”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时间:2012-08-13 10:43:43来源:作者:刘坤

   巩留县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兴的休闲娱乐项目,呈迅猛发展的态势。为了大力发展这一新兴项目,促进当地农牧民就业和增收,巩留县工商局阿尕尔森工商所立足职能,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引导、培育、发展、规范,加强对农家乐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截止目前阿尕尔森工商所辖区共发展农家乐20家。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引导合法经营。为了使农家乐经营健康发展,阿尕尔森工商所从市场主体准入入手,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针对农家乐经营场所偏远以及农牧民群众对办理证照手续、途径不清楚的现状,阿尕尔森工商所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现场指导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从业人员以诚信待客、守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使经营者不断更新经营理念,提升服务档次。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做大做强旅游品牌。今年以来,阿尕尔森工商所通过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区制,加强对农家乐的监管和规范,做到发展一户、规范一户,将农家乐管理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监管轨道,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放限期办照通知书2份。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阿尕尔森工商所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健康证,要求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落实索证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农家乐食品质量关,保证消费者玩的开心、吃的放心。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2户经营者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四是构建维权网络,维护合法权益。阿尕尔森工商所充分发挥“一站两会”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农家乐经营者会议,深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与20户农家乐经营户签署了文明诚信经营责任书。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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