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获悉,2011年12月20日起,湖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的村卫生室将“多费合一”,只收取一般诊疗费。这意味着参合人员个人自付一元即可看病打针。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多费合一”后的一般诊疗费项目包括挂号费、诊查费、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输液、小儿头皮输液费,病历手册工本费费用,但药品费和原注射费规定以外国家规定允许收取费用的医用耗材不包含在内。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地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人次,参合人员费用由新农合门诊基金统一支付4元,这意味着个人仅需自付1元。
此外,各地原出台的村卫生室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等减免规定可继续执行,直接冲抵就诊患者的个人支付部分。对于一个疗程内需提供多次间断性诊疗服务的情况,只收取首次一般诊疗费。(余梅 范丽琴 陈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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