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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
时间:2013-02-01 00:00:00来源:中国农副产品供销网作者:刘毅

5月10日上午,潜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市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长张桂华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定荣、副市长戴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2011年新农合实施方案,并就下一阶段新农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参合人数逐年提高;二是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三是农民受益面及受益程度稳步提高;四是运行管理科学规范,报销程序设置合理。

会议明确,2011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2011年执行每人每年30元, 2012年再按当年标准执行。 2011年《潜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合理调整住院起付线,新农合定点乡镇医疗机构起付线调整为100元,专科医疗机构调整为400元,市级综合医疗机构调整为500元,广华医院、市外非定点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调整为600元,市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调整为1200元;二是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设置梯级起付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2%,乡镇专科医疗机构为75%80%,市级综合医疗机构为55%70%,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为65%75%,广华医院为50%6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为30%4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50%;三是住院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0元。

会议指出,潜江市新农合工作成绩显著,思路清晰,运行规范,农民从该制度中受益面逐渐增加,受益程度逐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会议对下阶段新农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总体平衡,略有结余;三是合理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及封顶线,最大程度惠及于民;四是进一步简化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手续,加强新农合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新农合补偿的窗口作用。

(潜江市合管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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