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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多措并举抓征收 确保参合全覆盖
时间:2013-11-15 09:41:53来源:作者:易欣

枣阳市拉开2014年度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帷幕 近日,枣阳市召开了2014年度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会议,向18个镇政府下发了《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通知》,会议要求: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为基金征收主体,卫生部门为政策宣传主体。各镇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基金征收、开票、上缴工作。地方党政干部、卫生干部、村组干部相互配合,组成工作专班,协助财政干部做好征收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宣传、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照片和身份证采集工作,做到登记规范、数据准确、证件齐全。 会议明确了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是集中开展基金征收工作时间,征收目标是参合率不低于2013年水平,努力实现全覆盖。 会议重申了收缴的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在政府引导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二是坚持按标准筹资原则。农民个人参合费缴纳标准70元/人、年,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按政策从相关经费中列支,不再收缴;三是坚持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确认参合农民身份原则。参加新农合对象是农民,参合农户按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户口本上确认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务工人员,加大宣传并想方设法联系动员参加合作医疗。没有户口老人和婴幼儿童随其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参合。非农业户口不得参加新农合,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所引发的纠纷由当地政府处理;四是坚持基金及时入库原则。各镇财政所在基金征收结束后三日内将收缴的基金上划到市财政局基金专户,防止基金流失或挪作它用。 会议要求各镇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采取会议宣传、资料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和好处,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单10万张,通过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宣传15期。同时,将新农合政策制成光碟在定点医疗机构输液大厅和病房反复播放,激发了农民参合热情。 枣阳市2014年新农合政策折页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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