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合居民利益和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秭归县将从2015年2月1日开始,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补偿转账支付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按病种定额付费两项重大改革。
一是推行门诊补偿转账支付。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缴纳全额费用,报销费用由乡镇合管办每天审核后确认上传,信息中心与银行数据进行交换,3日内将报销费用打入患者居民健康卡中。二是推进按病种定额付费。即根据住院病人所患病种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病种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平均费用,根据县内补偿比例确定各病种定额付费标准。考虑到疾病的复杂性,将按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根据病情将其分为A、B、C三类路径进行浮动。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的患者其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归定点医疗机构所有。
按照改革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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