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9]90号),规范新农合监测数据采集、报送流程,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为动态观察新农合制度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总结和发现影响制度运行的主要原因,制定有效政策奠定良好基础,卫生部于2009年7月1日-7月3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了新农合监测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国5省10县(市)60余人参加了培训。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聂春雷副司长出席开班式并就监测工作的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培训班就开展监测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监测点的选择原则以及监测工作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对基线调查、常规统计监测过程中涉及的调查表内容、填报方式、报送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阐释。
培训班后半部分安排了讨论和答疑,学员们对监测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统一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技术指导组部分专家也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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