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南边山乡塘头村指导员 陈寸明
2009年9月1日 阴天
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走进南边山乡塘头村。每年到9月是启动来年新农合参合缴费工作的时候,我打算先听听村民们对新农合工作实施3年来的看法和意见,然后整理一篇调研材料上交。
当我来到五保户诸葛梅香家门口时,听到有人正和她商量医药费报销的事。诸葛梅香前段时间因病到乡卫生院和县医院住了院,都能直接报销医药费。但出院回来不久,她的病又复发,邻居直接把她送到了桂林市一家医院,花去了4700多元,几乎全是她的侄儿先垫付的。昨天她打电话到县合管办询问时,可能没说清楚原因,合管办说不能报销。老人家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今天还想和侄儿去县里再问个清楚。
知道我就是县合管办干部,他们赶忙向我咨询。我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一般情况下,到市里医疗机构住院必须经县级医院转诊,再经县合管办同意后才能按规定报账。接着我分析,她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报销的,因为县里基本上同意了南边山、六塘镇和会仙镇的参合农民生病可以直接到市里住院治疗;不到1万元的可以直接到乡合管办办理报销。
老人听了我的话后高兴地说:“幸亏遇到你哦,不然我真担心不能报销,要到县里去问又要花来回车费。我的参合费每年都是乡政府民政帮交的,现在住院国家又给报销,新农合真是太好了!”
走出村民家,我为自己能为农民朋友解决一点力所能及的问题而感到开心。同时,我也觉得自己还要加强学习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新的惠民政策,以便把这些及时传达给村民。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