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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越来越合农民心
时间:2010-05-25 09:26:00来源:作者:天石

    今年以来,各地新农合政策出现了不少新变化,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农民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破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

  山西太原:婴儿住院母亲账户补

  5月14日,太原市万柏林区一名生病住院的王姓参合患儿,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出院时,得到直补款,成为太原首例新农合绑定补偿的新生儿。这是今年太原市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的一项内容。

  太原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在《关于调整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通知》中要求,太原市合作医疗中心今年将新增扩大大病补偿范围,将错过缴费期的新生儿住院费用随母亲或父亲享受当年补偿(只能绑定一个),与母亲或父亲合计一个封顶线。

  首例绑定的患儿于去年年底出生,错过了新农合缴费期。因其母于2010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规定和要求可与其母亲绑定享受新农合补偿。患儿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医院及时将新的直补政策告知家长,并积极与相关经办机构沟通联系,着手办理新生儿绑定补偿手续,将该患儿绑定信息及时录入新农合信息数据库纳入网络管理。

  该患儿本次住院总医疗费用为2766.5元,出院时及时得到1256.1元直补款。患儿家长高兴地说:“政府的新农合政策,给我们农民减轻了医疗经济负担,我们老百姓打心眼儿里感谢。”

  陕西汉阴:特大病有了二次补偿

  近日,陕西汉阴县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大病“二次补偿”启动仪式,对符合“二次补偿”政策参合农民实行按病种、按比例进行补偿。

  参合农民患有特大病,其住院医药费用经合作医疗补偿享受封顶线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在3万元以上的,可申请特大病补偿。补偿标准为可报销医药费用自付总额减去3万元起付线,再按可报销费用的50%比例进行补偿。每人每年报销特大病资金补偿不超过5万元。

  为让农民尽快享受到政策温暖,县合疗办统计出2009年住院参合患者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30名患者,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城关镇前进村四组农民陈寿平、王化兰夫妇,分别患有食道癌、冠心病,本次领取“二次补偿”51686元。双坪乡双坪村三组邹乾广患有肾衰竭、尿毒症,获得“二次补偿”45133元。

  山东昌邑:取消转诊实现一证通

  山东省昌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市内取消转诊,全市“一证通”服务。打破乡镇界限与地域差别,参合农民可在本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同时,该市还实行了“出院即报”制,参合农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可在出院结算时直接获得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自主选择就医的权利。

  昌邑市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新农合医疗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去年,该市共有47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100%,全年共有58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报销金额达4500多万元。(来源:浙江日报)

  安徽阜阳:省外看病也直接报销

  最近,安徽阜阳市与广东东莞康华医院达成协议,将该院设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外出务工人员参合难、看病难、补偿难等问题。从4月起,在东莞务工的20多万阜阳籍农民工即可享受与家乡一样的新农合报销服务。

  阜阳市每年有240多万人在外务工,仅在东莞的阜阳籍务工人员就超过20万人。在外务工的参合农民生病后如果在务工地就近住院,只能先自费治疗,再携带有关病历资料、发票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报销。为方便参合农民,阜阳市探索在务工农民集中地设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新农合异地直接报销。根据协议,东莞阜阳籍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可当时报销,同时起付线降低200元,报销比例最高能提高15个百分点。

  福建:非目录药品纳入报销

  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宣布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福建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其中收录的455种药品和剂型,包括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148种福建省增补的非目录品种,将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参合对象使用这些药品产生的费用,按照新农合规定予以报销,不设患者自付比例。

  此外,从今年起,福建省新农合筹资标准也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 元。同时,还设立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参保者最高可补20万元。(综合安徽日报、山西晚报、福州晚报、潍坊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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