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景印)7月25日,成吉思汗镇“五七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会议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镇党委副书记刘晓伟、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陆久玲及符合参保条件的“五七工”出席了会议。
会上,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陆久玲宣读了 《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原国营企业(含现已转制为企业的原城镇国有事业单位)、旗县级城镇国有单位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街道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职工,拥有自治区城镇户籍、1995年底以前工作满3年、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五七工”养老保险。并就“五七工”参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使参会人员对“五七工”参保范围、参保条件、参保流程、缴费标准有了一个明确的了解。镇党委副书记刘晓伟针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对劳动保障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把实事办好。据了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五七工”参保工作将于7月27日结束,此项惠民政策将惠及成吉思汗镇100余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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