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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农合引入商业险补充报销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副产品供销网作者:方同

  1月31日,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传出新农合引入商业险补充报销等一系列惠民消息。

  新农合

  贫困患者大病报销90%

  今年,全省新农合封顶线从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8万元。筹资标准从2012年的290元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80元,个人支付70元。今年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村级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从去年的37.5%,提高到40%,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

  目前,辽宁省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肺癌、直肠癌等12种大病报销比例为70%对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农村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结核病、肾衰竭透析等8种大病新农合报销比例为70%。在此基础上,如果是贫困家庭患者,由民政部门再报销20%,也就是说报销比例达到90%。

  商业险

  自付超一万补充报销

  辽宁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张喜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新农合有个重大变化,就是引入商业险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充保险。补充保险的资金来自于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标准是每人每年15元。先从新农合累积结余资金中支付,结余资金用完后从新农合统筹金中支付,不需要参合农民额外支付,也不限制病种。

  张喜春介绍,商业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万元,当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时,超出部分将分段报销,最高段报销达到50%。张喜春举例,患者因肺癌在县医院住院花费10万元,如果新农合报销7万元,自付部分为3万元。实施补充保险后,自付3万元中的2万元可以进行分段再报销。

  记者了解到,目前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已经结束,近期将进行公示。分段标准正在核算,也将向社会公布。补充保险力争从3月1日起实施。

  医联体

  居民在社区可挂专家号

  今年全省将探索建立医联体新模式,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形成紧密的医疗联合体。医联体建立后,百姓可以在社区医院挂上专家号。

  今年,全省还将推动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均应达到40%-50%,其中综合改革试点的县医院要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要达到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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