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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农合新补偿政策下月起执行 封顶线6万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乡村网作者:刘毅

  为使锦州地区广大农民最大程度受益,2012年新农合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全市继续实行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县(市)、区域内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市级以上仍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要达到75%左右。新的新农合补偿政策6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住院补偿方面,为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县(市)、区域内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市级以上仍按比例报销,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要达到75%左右。县(市)、区域内报销比例如下:乡级第一段0-300元,报销比例40%第二段300-2000元报销比例80%,第三段2000元以上,报销比例50%。县(市)、区级第一段0-400元,报销比例40%第二段400-5000元,报销比例70%,第三段5000以上报销比例50%。市级以上继续执行按比例报销政策,起付线仍为市级600元,市以上800元,去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后补偿比例为45%。按国家和省新农合政策要求,2012年全市新农合门诊及住院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到6万元。

  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产药物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定额为4万元,定额内70%,超定额部分按定点医院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市以下和市以上定点医院分别按每床日80元和100元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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