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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春天行动”帮助农民工讨薪
时间:2011-01-10 16:28:53来源:作者: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4日讯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报道: “谢谢徐站长,要不是你们及时援助,我们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工钱呢!”2010年12月28日,在许昌县河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拿到被拖欠8个月之久的1.1万余元工钱的史某等12位农民工拉着徐中伟站长的手感激地说。

  2009年10月,河街乡大任庄村村民史某等十几个农民工为七里店乡催代张村一腐竹厂老板刘某扩建厂房,并达成协议,等厂房完工后工资全部结清。可是,到2010年4月份厂房建成后,刘某却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只给他们结算了部分工钱,扣押了1.1万多元不予结算。

  多次讨要无果,反被刘某故意刁难和责骂,史某等十几位农民工心灰意冷,都觉得要回工钱无望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从报纸上得知许昌市正在开展关爱农民工、帮农民工维权的“春天行动”,看到希望的史某等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2010年12月5日来到河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他们讨回工钱。该工作站了解情况后,当即受理了此案。

  在详细调查、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河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徐中伟与当事人协商后决定,与七里店乡催代张村调委会共同调解处理,争取帮农民工兄弟早日要回工钱。

  2010年12月21日,在催代张村调委会的居间协调下,徐中伟与刘某坐到一起协商此事。起初,刘某坚持说史某等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以这些钱赔偿他的损失,不同意结算剩余的工钱。徐中伟以心换心说起农民工的不容易,并结合当前国家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谈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以法释理,法理并用,最终使刘某认识到了错误。随后,他们就工资结算清单、工程计量清单、工程质量等重新进行了核对和现场勘查。就双方争议问题,在调委会协调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于一星期之内将拖欠史某等12名农民工的工钱兑现。

  (朱新宇 鲁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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