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街道办副主任利用其主管街道优抚、社会救济等工作之便,侵吞私分孤寡老人房产、义务兵优待金、优抚人员春节慰问金、低保金等共计7万多元。日前,法院以贪污罪判其有期徒刑年。
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邢宝江,利用其主管该街道优抚、社会救济等工作之便,与三名下属侵吞私分孤寡老人房产、义务兵优待金、优抚人员春节慰问金、低保金等共计7万余元。
日前,通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邢宝江有期徒刑年;其下属王丽艳因贪污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008年至00年,邢宝江利用工作之便,伙同该街道办事处街政管理科原科长王丽艳,侵吞该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孤寡老人于某房产,非法获利0600元,其中06万元被邢宝江用于个人购房。
0年初,该犯罪事实暴露;月6日,邢宝江向通州区纪委投案;月7日,通州区纪委将此案移送通州检察院。
从00年至0年,邢宝江在明知通州区民政局优抚科主任科员金万长、优抚科科长金禄春,分别向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多拨了义务兵优待金、优抚人员春节慰问金的情况下,指使王丽艳将多拨钱款领出并私分,侵吞公款共0.6万元。此外,王丽艳还单独和他人侵吞优抚资金6.8万余元,以及诈骗拆迁款5.8万元。
庭审中,邢宝江称,他最初希望房子过户到自己家人名下,因为即便将来被发现,也可以辩解说是自己替于某保管房产,但如果分别过户到他和王丽艳两家人名下,一看就是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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