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名72岁的老人陈婆婆为离异的儿子照顾和抚养孙子,儿子不但不感恩反而将陈婆婆告上了法庭。近日,广州市中院对这起家庭纠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广州72岁的陈婆婆(化名)为离异的儿子程先生照顾和抚养孙子,儿子不但不感恩,因孙子小学升初中报考志愿不和,程先生以陈婆婆擅自在孩子学籍资料监护人一栏签名,侵犯其抚养权和监护权为由,竟起诉到法院要求陈婆婆赔偿其精神损失。近日,广州市中院对这起家庭纠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02年10月,程先生与前妻阿欢离婚,约定儿子小宗由前妻抚养。2007年,程先生重组家庭,并起诉争夺得儿子的抚养权。然而,因读书地段问题,陈先生自此却将儿子小宗暂寄住在年迈的母亲陈婆婆处,在越秀区某小学就读。
2012年,小宗小学毕业后,程先生起诉,2012年3~5月――小宗小学六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母亲擅自篡改小宗在越秀区教育局小升初报名信息系统里的信息,在家长情况一栏中的关系、姓名等以监护人名义填写了祖母陈婆婆和母亲阿欢的名字。
程先生称,母亲填写的错误资料被录入了教育局学籍档案系统,关联到小孩今后读初中时学籍档案等一系列问题,给他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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