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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老太骨折住院输血 感染梅毒
时间:2013-05-09 01:20:06来源:作者:易欣

2011年,河北农妇因骨折入院治疗,输血后却不幸染上梅毒。家属认为枣强县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医院方面却不这样认为。

邓玉随是枣强县枣强镇张家屯村人。5月2日,邓玉随的儿子张广申对记者说,2011年9月22日,他的母亲左大腿根部骨折入住枣强县人民医院,医院进行了输血治疗,输血前化验梅毒抗体为阴性。出院后,母亲在家养病,只能在屋子里挪几步,没有出过屋,衣食起居都由家人(主要是父亲)照料。2012年9月9日,母亲的左大腿根部再次骨折,又住进了枣强县人民医院,医院再次输血治疗,输血前化验梅毒抗体却成了阳性。为了进一步确诊,当年9月17日,他的母亲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化验,梅毒抗体呈阳性。他们找到枣强县人民医院后,医院的工作人员、衡水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陪同先后到石家庄卫生防疫站、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化验,结果显示梅毒抗体均呈阳性。

张广申说,梅毒是个“脏病”,母亲在家近一年连屋都没出过,唯一的可能就是2011年在枣强县人民医院输血造成的。为了证明清白,张广申71岁的父亲化验了血,梅毒抗体为阴性。此事给他们全家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与名誉损害。张广申认为,枣强县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没有责任,医院为什么带着母亲到处化验?又为什么给母亲治疗梅毒?”现在枣强县人民医院把他母亲送到衡水市第三医院治疗。

5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衡水市第三医院4楼15病室,透过门缝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年老女子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该院的医生说,邓玉随确实住在他们15病室,病人有脑血栓后遗症,失去语言表达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需由送病人来的枣强县人民医院李主任同意才能允许记者进入病房。因为没有取得李主任的同意,记者最终没能当面采访邓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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