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总操心就奔个平平安安……”一曲《常回家看看》唱出了无数老人对子女的心声。然而,子女却忙得连回家的时间也没了,年老的父母在家盼了又盼,总盼不来儿女回家的脚步声……如今,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不过,“常回家看看入法”真能给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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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注意了,“违法”是媒体的解读。对于“违法”的界定、“违法”的后果,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这一规定只是一种鼓励引导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义务性的规定,违反这一规定也未必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常回家看看”又能如之奈何?
对于多数的子女而言,他们并不是都是不孝之子,他们并非不想“常回家看看”,工作的压力、城市里打拼的辛苦、两地分居的艰难,这些客观的因素制约了他们“常回家看看”。这些客观的因素不改善,徒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恐怕也不太现实。毕竟,理想很丰富,现实很骨感。
看看春节,多少人回家的脚步被挡在了一张火车票前?
看看现行的带薪休假制度,在许多公司都还是难以落实,尤其是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在没有假期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不愿意请假回家探望父母,因为请假就意味着没工资,没工资就没收入,没收入他们的生活就难以为继。
看看如今高居不下的物价、房价,生活的压力,让他们无奈地不常回家看看……
并不是所有人都不愿意常回家看看,为人子女的,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安详晚年,然而各种生活上的无奈却让他们扮演着“不孝子女”的角色。
谁能给他们扫清“常回家看看”路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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