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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争议大 看国外如何保障老人权益
时间:2013-07-04 00:15:45来源:作者:方同

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法规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于这样一条法规,媒体解读为“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即违法”。公众则抱着质疑之心:此法具有可操作性吗?

资料图

80岁的老人沈春华系杭州本地人,她坐在运河边上的石凳上,侧身倚靠着一根红木柱子,手里拿着正在“唱戏”的收音机。谈及“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话题,她一脸平和地说:“我就一个儿子,他实在太忙了。”

据了解,沈春华曾是浙江一大学的教授,她表示,这条法律是好,但实质上,即便孩子一个月、两个月甚至半年都不去看望父母,大多数父母也都不舍得控告自己孩子的。

家住江西的柯彭芳常年在杭打工,在打工的这3年里,她一次都没能回家。柯彭芳称,她不是不想家、不想念父母,但回家实在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最实惠的做法就是偶尔打打电话报一声平安吧。”

赵迎晨在杭州一家私企工作,谈及“常回家看看”的法律,赵迎晨很是感慨,“即使法律不这样规定,我也会想方设法回家看望老人。”

“不能常回家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一边是工作,一边是亲情,有时候很难两全。”然而,对于“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赵迎晨表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的法律是否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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