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城市低保为何被拒绝?
上犹县民政局:不符合规定
上犹县侯女士来电:我是上犹县寺下乡龙潭村的居民,去年2月因为家庭困难,县政府允许我把户口迁到了县城。但是县民政局以我已经是县城户口为由,取消了我的农村低保,但目前我的家庭确实是相当困难,非常需要这份低保。
据侯女士介绍,由于丈夫去世,两个孩子在上学,自己又无工作,所以当她还是农村户口时,当地民政所给她发放了低保补助。由于家中经济困难加上房子属于危房,上犹县政府相关部门便允许她把户口迁到县城,以方便她申请县城的廉租房,同时还能给她发放危房倒塌的补助。去年2月,侯女士把户口迁到了县城,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还未入住廉租房,危房倒塌的补助也还没有发放时,民政局却取消了她的农村低保。为此,她又去县民政局询问能否给她办理城市低保,但民政局称其不符合标准,因此未予办理。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上犹县民政局。据其低保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侯女士的情况县民政局已经了解,以前侯女士还是农村户口时,县民政局曾经给她发放了农村低保,同时,考虑到她家的困难情况,还先后给她的两个儿子给予了助学贷款以及助学金等,并给予了她家多次的临时救助。去年2月,她把户口迁到了县城之后,县民政局取消了她的农村低保,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农转非之后,三年内不得申请城市低保,所以就拒绝了她申请城市低保的要求。后来由于侯女士的一再坚持,县民政局决定特事特办,故而让侯女士按照申请城市低保的程序进行申请,但是民政局在走访中了解到,侯女士自己在县城一家制衣厂工作,每个月有400多元的收入,她大儿子毕业之后,在广东某房地产工作,每个月也有800多元的收入。根据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240元就不得申请低保,而侯女士目前的家庭人均收入已经超过240元。据此,民政局就再次拒绝了侯女士的申请。(记者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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