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12月1日起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进入第三阶段、即执法检查阶段以来,五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工资支付自查情况,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逐户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使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了工资,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检查建设领域用人单位29家,涉及农民工人数1946,处理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3家,涉及农民工197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4.65万元,对1家未及时补发的用人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检查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86家,涉及农民工人数4229人,处理存在拖欠民工工资6家,涉及农民工129人,拖欠工资10.77万元,已补发农民工工资3家,金额8.57万元,对3家未及时补发的用人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书,确保春节前民工能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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