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新华报业网讯 近年来,吴江市检察院以市场手段、经济学方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廉政保证金机制,推动工程专项预防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已有704个政府投资工程缴纳工程廉政…
新华报业网讯 近年来,吴江市检察院以市场手段、经济学方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廉政保证金机制,推动工程专项预防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已有704个政府投资工程缴纳工程廉政保证金1.19亿元,至今未有工程项目发现廉政问题。2009年,吴江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现工程建设领域人员被查处29人,占到查处总人数的63%,已成为吴江市职务犯罪第一高发区域。其中受贿罪23人,对应行贿人192人,主动行贿406次,受贿人人均收受8人18次贿赂,单笔受贿数额较小。发案原因除涉案人员自身原因外,工程承包商的拉拢腐蚀也起到重要作用。
如何从源头上限制工程承包商的行贿行为,减少国家工作人员被腐蚀的机会,成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关键之一。吴江市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了相关建筑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项目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开展预防调查,后从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得到启发,提出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政保证金机制。
该机制从三个方面入手:构建行贿成本管理体系。工程质量保障、行贿经济成本、企业经济负担和廉政保证金资金安全均应兼顾。拟定政府投资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含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缴纳廉政保证金,交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不低于2万元),廉政保证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用账户,专人管理。
若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政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工程竣工审计结算三个月后予以返还(含相应的存款活期利息);构建廉政失信惩罚体系。政府投资工程在招投标时,明确告知工程承包商施行廉政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廉政责任。工程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递交《吴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政保证金承诺书》,接受廉政监督,有违反廉政承诺行为的给予惩罚;惩罚分三个层次: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或受到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的,扣除廉政保证金40%;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到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处分的,扣除廉政保证金60%;导致相关工作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扣除全部廉政保证金;构建“2+1”廉政监管体系。吴江市检察院和市纪检监察及住建等部门对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举报信息互通,建立检察机关和纪监部门廉政承诺监督的双向监管体系。依托吴江市建设工程诚信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诚信的实时监控,构建全市工程建设企业和个人诚信监督的廉政监管体系。
2009年11月2日,吴江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采纳了该院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建议,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政府投资工程廉政保证金制度在吴江正式全面实施。
在制度施行过程中,该院多次走访企业和管理部门听取施行廉政保证金的意见。部分企业反映企业承揽工程项目多,上缴保证金数额较大,给企业流动性资金的筹措使用带来一定难度。该院认为可以考虑年度工程廉政保证金和单项工程廉政保证金共行的保证金缴纳模式,施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缴纳年度工程廉政保证金,保证范围涵盖承揽的全部政府投资工程,也可选择按照工程项目单项缴纳廉政保证金。该院将上述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经充分论证,吴江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于2011年3月28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吴江市政府投资工程廉政保证金交纳方式的通知》。截至今年6月,有28家企业选择缴纳年度保证金共计2050万元,返还企业320个单项廉政保证金7035万余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延长了对工程企业的廉政监管期限,将更有利于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廉政保证金制度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功效。(通讯员 沈利 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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