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一男子从车管所二楼跳下,致双脚骨折。
黄河新闻网交通频道讯:一男子到车管所办事,因摩托车没按规定停放被工作人员扣留,几番讨要未果,从车管大厅二楼跳下,双脚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跳楼男子姓刘,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人,目前正在临汾市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等待手术。
6月6日,记者在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骨科416病房见到了刘某。
据刘某讲,5月31日周四上午,他骑一辆摩托车到位于临汾市南机场的交警支队车管所办事,因为觉得用时不多,刘某便把摩托车停放在了车管所院内的一棵大树下。
十分钟左右,等刘某办完事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便急忙四处寻找。有知情者告知,因乱停乱放,摩托车被车管所交警推走了,想要回摩托车必须找一位名叫李吉增的领导签字才能放行。随后,刘某找到了李吉增,李告诉刘,下午把摩托车手续拿来。
下午,刘某带着摩托车相关手续来到车管所时,被告知下午开会,让刘某第二天再来。次日,刘再次来到车管所,仍然没见到李吉增,当天已是周五。
6月4日星期一,一大早,心急如焚的刘某拿着摩托车相关手续,再次来到李吉增的办公室,索要被扣摩托车,但李让他到门外等一会儿。
半个小时后,还不见有动静,刘某再次走进了李吉增的办公室,看了相关资料后,李要求刘某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刘某觉得有希望取回摩托车,匆匆回家取来身份证。但李吉增拿着刘某的身份证看了一眼后说,怀疑刘某的摩托车是偷的。刘某觉得委屈,要求李吉增报110被拒。
面对一次次的推诿、拒绝,刘某情绪失控,跨上二楼护栏,纵身跳下
事情发生后,刘某被车管所工作人员送到临汾市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车管所支付了刘某住院所需的费用。
6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临汾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领导,得到的回复是:事情发生后,车管所已向当地警方报了案,案件已由警方介入调查,想了解相关情况要记者到尧都区公安局了解。
该男子从车管大厅的二楼跳下。
该男子目前正在临汾市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等待手术。
临汾一男子从车管所二楼跳下,致双脚骨折。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