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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河南焦作强征村民土地
时间:2013-03-21 08:58:20来源:作者:张海

  村民在铲地现场

  

  被铲的麦田

  

  被铲的麦田

  大河网讯记者 李俊坡 通讯员 陶莎3月16日,网友齐天猕猴在大河论坛发帖称,焦作高新区李万办事处无合法手续侵占杨庄村和南庄村村民约200余亩耕地,于2月28号动用6辆铲车、2辆挖机对农民正在耕种的耕地强制推毁,致使上百亩耕地的麦苗全部废弃。

  李万办事处:征地已征得95%以上村民同意

  3月19日上午10点10分,李万办事处书记耿新民告诉记者,网友反映的强征土地的问题,并不存在。

  他说:针对这次的征用土地,我们从一月份一直工作到年底腊月二十八,一个干部包五户,给被征农户做工作,被征的农户中是党员的积极带头让量地。而且我们不可能是等100%的农户同意了才开始征,95%的同意了我们就开始征,那些写帖子的肯定就是那些不同意的农户。这次我们新区征地的补偿款也比以前多。给每户的附着物青苗款是每亩1.4万含坟的另算,另外每亩3万的土地款给了杨庄村委,用于给这些人交养老保险、逢年过节发福利什么的,每个人都有份。

  在我们给各家量被征的土地面积时,也要他们各家各户同意,我们才能量,然后给各家计算补偿款、办存折存放1.4万的补偿款,他们按手印拿存折。耿新民说。

  能否出示一下村民按手印的协议和保证,以及农户3万元养老保险的协议?记者问。

  耿新民说,这些不归他们管,可以去财政局和人劳局去查看。当时我们做工作只是做口头上的,他们去财政局按手印领存折了就代表他们同意了。他们的地被征了以后,按照新区安置标准,每年还将补贴他们八百元,给每人十平米的商业房和四十平米的住宅房。

  对于村民反映的未公告征用土地用途、公布补偿征用土地标准等就铲麦田一事。耿新民说,这需要问国土资源局。

国土局:看征地方案需区领导同意

  3月19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焦作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一位业务科长接待了记者。

  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有关高新区政府对于此次征地的相关批文,却遭到这名工作人员拒绝。

  她告诉记者,出示批文和征地补偿执行流程等相关资料,需要请示高新区领导批准才可以。

  根据规定: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既然各种手续都有,为什么还有村民反映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征呢?就在记者采访结束时,又接到焦作高新区文昌办事处朱庄村音等几个村民反映:3月3日,因保护麦田,七个农民被打伤住院。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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