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启动前,基于各种原因,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因此,积极探索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办法,降低域外转诊率,最大限度减轻参合农民域外就医负担,是新农合工作遇到的重点和难点课题。本文通过鹿泉市三年合作医疗实践,通过分析河北省省级医院费用补偿数据,总体反映省级医院费用状况、分布,为开展监管和进一步缓解参合农民在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负担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省级医院,费用,分析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管理,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参合农民提供比较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市自2005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始终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理,价格是否低廉,服务是否优质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极大的方便参合农民就医,缓解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在现阶段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启动前,基于各种原因,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因此,积极探索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办法,降低域外转诊率,最大限度减轻参合农民域外就医负担,是新农合工作遇到的重点和难点课题。通过对我市三年省级住院费用补偿数据分析,能总体反映费用状况、分布。为开展监管和进一步缓解参合农民在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负担提供决策依据。
一、平均住院日及日均费用情况
平均住院日 日均费用 省级医院 全国平均 省级医院 全国平均 2005年度 8.4天 7.9天 1357.38元 1189.51元 2006年度 8天 8.1天 1299.08元 1187.62元 2007年度 8.1天 7.8天 1328.81元 1195.63元2005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就诊总人次为1568人,总住院日为13163天,平均住院日为8.4天,日均费用1357.38元;2006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就诊总人次为1889人,总住院日为15112天,平均住院日为8天,日均费用1299.08元;2007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就诊总人次为2083人,总住院日为16872天,平均住院日为8.1天,日均费用1328.81元。全国省级平均水平比较统计分析p>0.01,同比我省参合农民每天多支出医疗费用149.50元。
二、次均住院费用情况
次均住院费用 省级医院 全国平均 2005年度 11394.86元 9871.2元 2006年度 10392.64元 9686元 2007年度 10763.10元 9546.86元2005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住院总费用17867137.31元,次均住院费用11394.86元;2006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住院总费用19631691.31元,次均住院费用10392.64元;2007年度参合农民到省级医院住院总费用22419533.74元,次均住院费用10763.10元。2005年全国省属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9871.2元,同比我省高出16%;2006年全国省属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9686元,同比我省高出8%;2007年全国省属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9546.86元,同比我省高出13%。
三、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情况
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省级医院 全国平均 2005年度 47% 43% 2006年度 43% 42% 2007年度 41% 40%2005年度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为47%;2006年度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为43%;2007年度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为41%。同比2005年全国省属医院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43%;2006年全国省属医院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42%;2007年全国省属医院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40%。总体药品费用占占总费用的比例逐年下降,但我省下降年份明显滞后于全国水平。
四、结论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省省级医院次均费用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34%,三年平均次均费用10850.2元,三年平均日均费用1328.43元;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下降程度明显滞后全国平均下降水平,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仍为43.67%,以药养医的局面无明显改变。反观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为3481.6元;2006年为3801.8元;2007年为4151.57元。2005年每位农民一年的纯收入在省级医院仅够住院2.57天;2006年每位农民一年的纯收入在省级医院仅够住院2.93天;2007年每位农民一年的纯收入在省级医院仅够住院3.13天,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按三年平均次均费用10850.2元计算,2007年一位参合农民患大病到省级医院住院需要花费2.62年的人均纯收入。省级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医疗单位过渡服务仍是我市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重要原因。
参合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直接受益者,能否真正受益是农民是否信任、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省级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新农合难以达到降低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减缓因病致贫反贫的发生目标。
五、省级医疗机构监管策略及探索
我市自2005年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对省级医疗单位费用控制的方法和策略,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探索,不断加大卫生投入,完成了所有卫生院的升级改造,市级医院达标升级,目前有两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进行宣传教育,印制宣传单,对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规模和诊疗项目及补偿比例进行宣传,让参合农民明白在那级医院看病最合算。根据我市地理位置实际,制定了省级医疗单位转诊标准,对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能开展的诊疗项目、治疗技术,坚决不予转诊,否则费用自负。同时确定1-2家省级医院为域外定点,实行出院即报,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方便参合群众就医。定期公布省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价格、费用信息,将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同种疾病同期平均费用、平均每床日费用等信息以宣传纸和电视、广播的形式公布,引导病人自己选择各级医疗机构,减少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缺陷,同时促进了各级医疗单位的有序竞争。积极联系省级医疗机构开展下乡帮扶活动,就新农合的政策目标、受益群体、政策意义进行解释,寻求省级医务工作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其自我约束、自觉规避道德风险、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降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省级转诊,适当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费用补偿的起伏线和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合理分流,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从而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新农合的进一步发展,参合农民将成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医疗机构能否被确定为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能否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医疗市场中获得参合农民的支持,将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生存,而医疗机构竞争的核心就在于能否提供费用低廉、质量优良的服务,而这正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于缓解参合农民大病致贫、返贫的契机。让参合农民、合作医疗的管理者和医疗机构携起手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以造福于亿万农民群众。
【参考文献】
1、2005、2006、2007年度《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2005、2006、2007年度《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3、《河北省统计数据汇编》(2007) 河北省统计局调查总队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讲义》(试行) 卫生部农村卫生司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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