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学术园地
珠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 详细规定?
时间:2015-06-05 17:19:11来源:百度作者:

360截图20150605171441921.jpg

  据了解,近几年,珠海市先后实施了优秀农民工和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此次《办法》的公布,将入户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在珠海务工的外来工。凡是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被列入适用对象。 《办法》规定,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据了解,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积满80分可提出入户本市申请,但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 积分入户注重个人素质 记者看到,《办法》中,细化的27项指标每项均可加分总计500分。入户指标总积分=基本要求积分+个人素质积分+奖励加分+减分。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培训就业科科长吴少强介绍,基本要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年龄、身体状况、计划生育、参保、居住、守法等情况都可得分。其中,参保时间越长,得分越高,最高分值可达70分。 个人素质积分所占比重最大,共计250分。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分别给予20分、50分、80分、100分;对取得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分别给予5分、20分、40分、60分。 《办法》还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多为社会作出贡献,对获得地级市以上表彰奖励、参加献血、参加义工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等,均给予一定的加分。 外来工积分入户每年3月接受申请 积分排名名单将公示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对外来工普遍关切的达到入户基准分值的申请时间、办理方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5月,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由本人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以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 (市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于当年8月31日前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积分排名名单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积分入户的外来工凭 《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签发的 《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入户手续。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办法》为申请人提供三种落户方式:一是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二是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三是迁入在本市就业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体户口。 《办法》还规定,申请人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