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标准的政策措施,部署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
雷于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我省新农合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她指出,我省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全省,今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新农合保障和管理水平,巩固和完善制度,扩大受益面,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结合中央精神和我省的具体实际,我省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是:全面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实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住院总费用的5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到5万元以上,镇村基本医疗门诊费用补偿达到30%以上,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
雷于蓝强调,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大幅增加财政补助,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把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90元,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农合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具体工作步骤是,从今年起,分两年将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10元,2008年达到人均筹资100元的标准。据测算,2008年省财政对新农合的扶持资金将达到25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也将增加60%。二是完善补偿方案,合理使用新增资金。要合理设置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从今年6月1日起,全省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统一调整到60%、50%、3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3万元以上。2009年筹资水平达到110元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5万元以上,全省参合人员在乡镇、县和县外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0%、60%、40%,实际住院总补偿水平不低于40%。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办理补偿并超过原订封顶线的参合人员,可按新确定的补偿标准办理二次补偿。适当增加大额门诊补偿项目,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制度,切实提高合作医疗受益面。三是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要严格基金财会管理,完善基金运行机制,加强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审计,完善新农合基金使用和补偿公示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疗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五是加强管理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农合要全面实行县内住院费用在医院即时补偿。各县(市、区)要在今年内基本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六是改革农村医疗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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