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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管理人员有了“户口”
时间:2009-12-08 09:19:19来源:作者:阿卡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安徽省将有2340名专职人员,来管理全省4650万参合农民的“救命钱”。近日,安徽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通知。按照这份通知,安徽省确定在市、县级设置经办机构,在乡镇派出专职人员,开展新农合管理工作。
  安徽省规定,在市级(实行市区统筹)、县级(含县级市、未实行市区统筹的区)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日常管理;承担审核补偿、调查核实、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县人员编制(不含乡镇派驻人员)原则上大县为8人~10人,中等县为6人~8人,小县为4人~6人;实行市区统筹的市级经办机构编制原则上不超过6人;乡镇不单独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其业务由县级经办机构派驻人员承担,原则上每乡镇1人,人口较多的乡镇可适当增加,人口较少的乡镇可1人兼管2个~3个乡镇。
  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原则上在各市、县现有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确有困难需新增编制的,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掌握;所需人员实行公开选聘,必须保证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并符合卫生部门确定的资格条件。
  据安徽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统计,目前该省新农合经办机构有人员1300人左右。按照新的编制规定,该省经办人员可达到2340人左右,这将大大缓解经办机构人员紧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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