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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调整医保政策惠及大病患者
时间:2010-01-05 09:33:21来源:作者:新生

 

    该县审计局连续3次对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了全面审计。综合3年的审计结果分析发现,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存在缴费率低、大病患者医疗费报销率低、年报销封顶限额偏低、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欠规范的问题。针对这“三低一欠”的问题,县审计局逐一提出了相关的审计建议。

    建始县人民政府在听取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及时组织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根据会议的决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报销封顶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修改完善了政策措施。

    ——适当提高年医疗费报销封顶标准。将2009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年医疗费报销封顶标准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以后逐步年均递增5000元,到2013年将达到8万元的标准。

    ——适当提高医保费征收缴费率。即由年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比例仍为8%,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比例由原来的0.5%提高到1%。缴纳方式仍按原办法执行,即财政供养人员由财政按规定配套,非财政人员由相关单位缴纳。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减小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调整后,经过社会保险机构的大力宣传和规范化管理,今年有近千名大病患者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就医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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