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政策信息
霍邱县已免除五保户医疗费用340多万元
时间:2010-12-20 10:33:11来源:作者:马志成

  “俺没花一分钱医药费,却能健健康康地走出医院,这亏不尽五保户治病费用全免的新政策。”这是日前霍邱县宋店乡庙庄村大竹园村民组68岁的五保老人孟凡友在治好肺心病后,同医生和病友告别时所说的一句发自内心的感激话。从今年4月1日至今,该县象孟凡友一样治病不用掏一分钱,也不用垫一分钱的受益五保人员已达3100多人次,他们所花的340多万元医疗费用全部由政府和定点医疗机构买单。其中宋店乡受益五保人员达103人次,免除医疗费用125600元,仅孟凡友一人就多达8015元。
  为了彻底解决全县15490多位五保老人无钱治病的问题,今年4月1日,霍邱县以“量力而行,适度保障。”为原则,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决定全面免除五保户在本县境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并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五保户就医暂行办法》。
  农村五保户住院费用首先按县新农合政策予以补偿80%,剩余个人承担的20%部分,由县财政、民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四方分担。其中,县财政承担2.5%,县民政承担10%,乡镇承担2.5%,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
  乡镇财政和民政部门承担的部分,实行资金统筹。其中乡镇按五保户人数年人均60元标准统筹,县民政从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中安排400万元。县财政筹集100万元,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部分从本单位集体收入中支出。县财政局设立农村五保户医疗费用统筹资金专户。县卫生部门专账管理,分乡镇核算,包干使用。
  乡镇设立农村五保户医疗费用统筹资金过渡户,县卫生部门根据需要预拨部分资金,作为垫付五保户住院费用的备用金,不足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按规定程序结算,五保人员不再垫款报账。五保户就医应在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用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坚持一人一卡,动态管理。坚持就近就地就医原则。确需转院的,应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民政办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