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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第四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10-12-20 10:34:09来源:作者:赵磊

  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2009年医改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任亚平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新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医改办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等5项重点改革,全面完成2010年16项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10年,要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80万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60元。要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要着力落实和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推进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

  会议强调,医改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多个部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府主导的责任,使医疗服务真正回归公益性。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财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形成科学的运行机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这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做好做实,把医改宣传融入到落实工作中,使医改工作真正深入人心,让群众切实体会到改革成效,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记者韩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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