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项医改方案昨获通过
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健康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
保障市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市民“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资料照片)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新医改原则,推出的三项重点医改内容,也是政府落实保障市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职能,让市民实现“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公共医疗卫生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昨天提交会议审议。三个实施方案围绕国家医改方案的核心精神,在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方面有不少创新举措。会议原则通过这三个实施方案,决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会议强调,三个实施方案和广大市民利益密切相关,是深圳落实国家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一个具体举措,也是我市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的重要措施,要把三个方案变成一项惠民工程来落实,把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变为惠民的过程,通过改革,使卫生公共服务更加贴近市民需求。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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