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之前国务院印发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基本药物的采购权统一回收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将基本药物市场“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做法,扼制住在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二次议价”、“幕后交易”、“层层加价”、“药一降价就消失”等等不良现象,在保证基本药品质量过关的情况下,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该意见直指药价虚高因素,按照国家统一定价避免“随意加价”,可谓在“看病贵”这个问题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借着这股整顿医疗问题之风我们会自然而然想到医疗保险这个话题。
中国一向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情怀,当然医疗问题也是很主要的民生问题之一了。
医疗保险的概念及职能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是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者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者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主要职能是风险转移与补偿转移, 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各地医疗保险建设
四川省内江市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原则上按内江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左右确定,每人每年的缴费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2011年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5元。按时足额缴纳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后,一个参保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每位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达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时,审查合格医疗费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需部分后,由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按70%的比例支付,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年度最高支付额6万元。
温州市对于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做出了调整。对市区城镇居民(成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调整为58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30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80元;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一级、二级(限智力、精神、肢体)的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70元,调整为33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100元,财政每人补助230元,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参保未成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未成年人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调整后的城镇居民(成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未成年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从2011年2月10日、7月1日起执行。同时,将市区城镇居民(成年)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从目前的60%调整为65%。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北京市个人支付医疗费比例将降至30%。北京市在降低医疗费个人支付比例工作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其中,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学生儿童住院个人支付比例明年起为30%,而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个人支付比例明年起为10%。
江苏省从明年开始职工医保自付不超20%,居民看小病也可以给报销。目前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已达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则达到60%以上。明年,江苏打算继续巩固这一成果。省医保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通过提高大重病报销比例、医疗救助以及年底的“二次补偿”等办法,来降低参保人承担的费用,在很多地区,医保对某些参保人的报销比例早已超过90%。
医疗保险建设的进一步规范
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因此还有很多不完善的方面亟需改进。当然完善医疗保险建设也是任务之一,医疗保险建设的未来方向是提高我国人民整体的保障水平。想要尽快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保障差距,切实起到医疗保险为公众分担经济负担的目的,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另外每个省市都应根据自身地区特殊情况突出保障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率,制定更加符合自身的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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