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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财政对新医改的投入责任
时间:2011-05-23 11:36:17来源:作者:赵磊

  昨天,在国内各省(区、直辖市)中出台最迟但被外埠媒体视为“含金量”最高的上海新医改《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正式出炉。

  谓“含金量”最高,在2011-2012年间,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以往按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支付7万元作为上限。超过7万元就得全额由参保对象本人或家庭自负。新政策将此上限提升到28万元,并且超过28万元以上部分仍可再报销80%。这项新政对平日里得个头痛脑热的患者而言,减轻看病负担似乎作用不大。但对于生大病、重病甚至恶性肿瘤等重大疾患者来说,参保支付上限一下子调高4倍,而且突破“封顶”限额,无疑是最大的政策福音。如此一来,原本可能因为重大疾患产生巨额医疗支出,导致个人或家庭出现“支出型贫困”,甚至出现“家庭支出型破产”的悲剧将大为减少。

  由于城乡分割、财政分灶吃饭、政策歧视等多种历史与现实原因互相交织,上海现有的残缺不全的医保制度门类很杂。大体可分为“沪籍城镇职工、沪籍农村职工、沪籍居民、沪籍村民、沪籍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居住证人口、外来农民工”等多个类别。其中以沪籍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最高,沪籍居民基本医保次之,医保待遇最差者当数外来农民工。新政策的又一值得肯定的亮点是,把包括外来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就业人口,统一纳入沪籍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对照前不久公布的上海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此一取消医保政策歧视的得当之举,至少能使400余万外来农民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因沪籍城镇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内含有财政补贴,一旦将外来就业人口统统纳入沪籍城镇职工医保体系,意味着本市财政对个人医保账户的补贴将呈翻倍增加。很显然,本市新医改方案的设计者和拍板者能做此决断不容易,值得赞许和肯定。

  对于小毛小病,新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常用药实行“零加价”销售。国家版基本药物是307种,上海版有688种,增加381种。这也是兄弟省区羡慕上海的一个亮点。“零加价”直接针对“以药养医”,以往平均15%-30%甚至更高的“加价”,需要动用财政予以全额补贴给医院。对于病人,假如财政补贴能到位,则意味着看病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上海敢于把基本药物目录扩大一倍还多,意味着本市患者在享有大体相同的平均“减负”的同时,配药选择面扩大了一倍还多。对于上海市、区两级财政,则意味着承担更多的基本医保公共财政责任。

  以上所及并未涉及“含金量”之全部,不过,这些“含金量”目前仍停留在“意见”和“方案”中。写在纸上的“含金量”要真正变成上海城乡居民看病吃药住院时的实惠,需要各级政府以及承担公共医疗服务的公办医疗机构作出切实努力。悬壶济世的医疗机构会作何表现姑且另议,要使“意见”尤其是近期必须重点突破的“方案”内容落到实处,所有的读者都已能想到、看到并为此担心的关键之关键是,市、区两级政府能否切实为新医改投入足额财政资金。

  鉴于以往“旧医改”的深刻教训,也为了不让广大民众再次失望,我们希望上海能立即着手制订明确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新医改的行政责任。这一行政责任至少应当包括几项硬约束:把每年对新医改的投入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由同级人大牵头构建新医改进展及考核的测评体系;由同级人大对政府新医改投入组织年度专项审计;市、区两级政府每年两次向同级人大报告新医改进程并接受人大常委会质询。否则,看上去挺美的新医改在实施过程中依然会因投入缩水而走形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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