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RDPAC(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主办的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上,一项针对华东地区30个县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研究显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区门急诊次均费用均有较为明显的下降,平均幅度在25%-30%之间。该结果显示基本药物制度在上述地区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减负效果。但调研中也发现在上述地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细则上,如地区差异、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等方面,仍然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部分地区三成基药未被使用
华东地区是中国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但一省之内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医疗资源的分布的差异甚至大于东西部地区的整体差异。因此即便在同一个省内,实施统一的基药目录也会存在适应性问题。在该研究所调查的30个县市中,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种类中有三分之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很少使用,不少县市并未配足,其中最少的仅172种。在基药制度的实施中,如果能够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和医疗水平,给予地方,尤其是区县一级更多的灵活性,必将使得该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百姓,也更加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会上,我国台湾地区健保专家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教授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在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所需要的药品,比较适合经济欠发达且医疗资源缺乏的国家和地区需求,中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于相对贫困的地区,基药制度绝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对于发达地区,公众对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需求可能会超出基药所服务的范围,统一的基药制度在实施的时候必然面临很多挑战。
基层医疗机构病人仍在流失
该研究对华东地区首批30个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县市2010年3月-12月基本药物制度报表进行了统计分析。就浙江省来说,综合性医院2010年门急诊人次数1.56亿人次,相比2009年的1.40亿人次,增幅为11.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2010年门急诊人次数为1.23亿人次,相比2009年的1.16亿人次,增幅为6.0%。
可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综合性医院门急诊增幅显著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在二三级医疗机构资源比较充足的城区,基层医疗机构病人流失较为严重。这可能是由于多数患者更加信任大医院的医生,如果到社区医院,医生要求患者更换大医院医生处方的药物,很多患者往往难以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的流失会导致收益受损,长此以往会造成人才外流,也不利于小病进社区政策的落实和双向转诊的实施。
我国台湾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历程上,与华东地区有很多共同之处,因此台湾地区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的经验对进一步优化现有制度可以有很好的借鉴作用。黄文鸿教授介绍,台湾地区基层诊所与大医院在诊疗范围上有着明显的分工,但在药品方面都采用同样的健保用药目录,加上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两种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方面实现了无缝衔接,使综合性大医院的服务有效延伸到了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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