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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一)
时间:2012-03-02 13:43:45来源:作者: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及时更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在“福建农业信息网”(http://www.fjagri.gov.cn)上查阅。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处室;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福建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农业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如下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农业厅政策文件
      ●农业发展规划
      ●农业行政审批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也可以在“福建农业信息网”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1. 网站公开。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所有主动公开的内容。
      2. 电话咨询。省农业厅设立咨询电话,电话号码为0591-87857394。
      3. 新闻媒体公开。不定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公布各类农业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农业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农业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农业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省农业厅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7857394
      传真号码:0591-87850176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形式
      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或电子申请,并需填写《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下载电子版。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下载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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