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中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扬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缝对接并轨运行,这标志着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的扬中医保将走活“统筹城乡”一盘棋。
为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好的医疗保障,改善民生,推进跨越发展奠定基础,近年来,扬中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医保工作中实施“六大转变”。
保障体系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今年该市将率先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体系,加快制度整合步伐,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办法将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保障待遇,年度封顶线、补偿比例均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抵御“因病致贫”的能力将明显提升。
参保方向由稳定原有人群向培育新的参保源转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使得部分企业停产、减少用工,该市医保扩面首先是稳住原有参保人员,并积极吸纳中小企业参保。同时针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经济上行“拐点”初现的实际,积极动员企业为职工保险,以形成企业用工的竞争优势;他们重点宣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形成宣传强势,促进全民参保,确保全年扩面任务顺利完成。
扩面覆盖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目前扬中市已有26.06万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94.85%。下一步,他们一手抓未保人员的动员参保工作,一手抓已保人员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保险的转变。继续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凡2009年12月31日前参保,最低缴费年限由男30年、女25年改为按20年执行。积极动员当时因缴费困难而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企业,转保参加高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变。该市将根据全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情况,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二级账户管理,用活个人账户,充分释放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科学合理划定二级账户设置比例与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助保、助医、健康维护等功能。
分层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一方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如完善定点零售药店招投标准入制度,确保定点零售药店常用药品零售价格降到投标时承诺的水平;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用药和治疗项目,推行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加大医保稽核力度,控制不合理开支,纠正不合理医疗消费行为。另一方面,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引导参保人员树立合理的医疗补偿预期。
患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由地域限制向逐步开放转变。通过增强患者的自主选择权,推动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费用水平。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取消参保患者在上述7家医院就诊个人先自付15%的规定,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将全部按本地医疗机构标准结算。实行联网对接,参保患者出院时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直接从总费用中扣除,个人只需缴纳自付部分金额。严格用药标准,确保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医院目录外用药比例分别控制在15%、10%以内,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使用的自费药品、进行自费检查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增加镇江、南京、上海范围内资质高、技术强、有特色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让患者有更多的就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