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方便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查询县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核实参合农民的县外就医报销材料,同时也方便参合农民在异地就医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受卫生部农卫司委托,我中心对全国各地区已确定的省级和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了收集、整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东部地区: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
中部地区: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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