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全省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方案,要求将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脏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并将报销标准提高到医疗总费用的70%。
方案指出,新纳入新农合补偿的5种疾病由各县负责筛查和转诊,由中标定点医院对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按本疾病临床路径实施手术治疗。重特大疾病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限定每个单病种治疗的最高总费用,超出规定限额的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自己承担。
该省要求,报销标准为扣除住院起付线,并按照患者在限额范围内救治总费用的70%予以报销。纳入新农合门诊大病救治的报销标准为门诊总费用的70%,剩余的30%由患者个人承担。上述重特大疾病实行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治疗患者总费用中应报销部分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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